人民网北京9月17日电(王潇潇 于子青) 9月17日,民政部举行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专题新闻发布会。新《办法》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在发布会上,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司长肖登峰介绍,这次修订的新《办法》主要贯彻两大基本理念――
一是立足于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管理,提高养老机构服务水平。肖登峰表示,《办法》一方面对养老机构服务活动进行规范,明确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养老机构服务活动的内容,另一方面也对养老机构内部运营管理,诸如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员配备等提出要求。“同时,为确保对养老机构的管理落实落细,新《办法》在2013年规章基础上丰富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部分的内容。”肖登峰说。
此次修订的新《办法》也是贯彻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这一理念的重要体现。肖登峰表示,《办法》明确,养老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障老年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养老机构必须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老年人照料护理等级确定和调整,必须征得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老年人在机构内突发危重疾病的,养老机构应当及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等。
此外,肖登峰表示,在《办法》修订过程中,主要遵循三个思路――
一是贯彻落实上位法律法规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要求。《办法》根据最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和增加了相关内容。针对新修订的消防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养老机构的特殊要求,《办法》也作出了相应的细化规定。另外,《办法》对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发展作出的新部署也进行了回应,增加了相关内容。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现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肖登峰表示,2017年以来,民政部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了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发现目前养老服务中监管制度不健全、协同机制不紧密等问题依然存在,欺老虐老等行为时有发生,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还暴露出应急救援能力不足的短板。新《办法》针对上述问题规定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以增加规章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是认真总结经验,将成熟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作法上升为规章。肖登峰介绍,近年来,一些地方陆续出台了关于养老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民政部也印发了很多政策文件,这其中不乏一些机构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办法》也充分加以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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