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养老之家

    手机WAP版

    手机也能找商机,信息同步6大终端平台!

    微信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新闻 » 行业动态 » 正文

    15部门联合印发《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管理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18 09:54:48   浏览次数:574  发布人:ae61****  IP:125.64.47.***  评论:0
    导读

    本报讯 近日,共青团中央、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15部门联合印发《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2008年印发的《全国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管理办法》和2010年印发的《创建“青少年维权岗”


    本报讯 近日,共青团中央、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15部门联合印发《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对2008年印发的《全国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管理办法》和2010年印发的《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完善,将创建活动名称调整为“维护青少年权益岗”,明晰了创建工作主体,更加鲜明地亮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旗帜。

    《管理办法》进一步充实了申报条件,细化了创建程序,加强了创建工作的后续跟踪管理,并结合以往工作实践,明确了各联合创建基层单位分类创建项目,更加贴近各系统创建单位的工作职能和青少年需求。《管理办法》规定了两年创建期,创建期满后,对通过审核的创建单位予以命名、授牌。

     
    (文/匿名(若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发布者) / 非法信息举报 / 删稿)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昵称为 ae61**** 发布的作品,本文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发布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613427379@qq.com删除,我们积极做(权利人与发布者之间的调停者)中立处理。郑重说明:不 违规举报 视为放弃权利,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个别老鼠屎以营利为目的遇到侵权情况但不联系本站或自己发布违规信息然后直接向本站索取高额赔偿等情况,本站一概以诈骗报警处理,曾经有1例诈骗分子已经绳之以法,本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若遇 违规举报 我们100%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
    0相关评论
     

    (c)2008-现在 0yw.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