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二十三早上九点,小区就开始了一遍遍的播放,大意就是说根据青岛市公安局和城管局的要求,小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烧纸等行为,违犯者付相应的法律责任。
播放应该是流动式的,在每个单元楼之间来回穿梭,在家里也就忽而近忽而远的听着播报。
元旦前物业就在业主群里发出了崂山区的通知,楼下也张贴了相关宣传资料,总之就是严防烟花爆竹在小区燃放。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官方层面上来讲,是为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事故和伤人事件的发生。
同时也是为了减少环境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对环境造成污染。
还有一个层面的原因就是为了减少噪音污染,燃放烟花爆竹的巨大噪音会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休息,特别是对老人、病人和学生造成困扰。
虽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以上的有利因素,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似乎是年年禁止年年放,小年、除夕、正月十五,还有初五的迎财神,窗外总会噼里啪啦响成一片。小区内的物业没有执法权,相关部门哪里有那么强的警力或人力去执行禁止任务。禁止放鞭炮不是发个通告就能令行禁止的,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监管和执法。
燃放烟花爆竹在中国有着几千年的历史,尤其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被视为一种传统习俗和文化象征。这种习俗根深蒂固,使得禁令难以执行。
部分公众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认识不足,认为其带来的喜庆气氛和传统习俗比安全和环境问题更重要。这种认知差异使得禁令难以得到广泛的支持和执行。
另外也存在着经济利益的驱动,烟花爆竹产业是一个庞大的产业链,禁止放鞭炮可能会对相关产业造成冲击,影响部分人的经济利益,从而也增加了政策执行的阻力。
在2016年,我们国家就通过了禁放烟花爆竹这项决议,近十年的时间,仍无法做到全面禁止。个人认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从源头解决,拒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杜绝烟火爆竹流入市场,杜绝进货买卖渠道,没有货源的供应,也就不存在后面系列禁放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