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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卜世杰被公诉!曾在多个开发区任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26 16:35:36   浏览次数:77  发布人:7dd4****  IP:124.223.189***  评论:0
    导读

    正义网记者12月2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辽宁省沈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卜世杰(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新民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新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卜世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新民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卜世杰利用

    正义网记者12月2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辽宁省沈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卜世杰(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新民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新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卜世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新民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卜世杰利用担任沈阳蒲河新城服务一局局长、沈北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沈阳蒲河新城管委会副主任、沈阳市沈北新区副区长、沈阳市辽中区区长、沈阳近海经济区管委会主任、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便利,为多个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款拨付、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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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卜世杰 资料图

    长期在开发区任职

    履新半年后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卜世杰,汉族,1969年1月出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卜世杰曾任沈阳蒲河新城服务一局局长、沈北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沈阳蒲河新城管委会副主任、沈阳市沈北新区副区长等职。

    2019年至2023年,卜世杰历任辽中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区长兼沈阳近海经济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23年11月,卜世杰任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半年后,即2024年5月14日,卜世杰被查。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卜世杰曾在沈阳多个经济开发区任职。2006年3月1日,沈阳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沈北新区,蒲河新城是沈北新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率先起步区,享有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区域内实行封闭式管理。新城成为东北地区最具吸引力、最具魅力、最适宜创业的新型经济区,经济总量进入东北地区区县(市)前列。而沈北新区先后荣获全国生态示范区、中国名优食品产业基地、中国特色旅游之乡等称号。

    卜世杰担任管委会主任的另一地是沈阳近海经济区。该区也是我国装备制造及配套产业聚集区、中国有色金属加工之城、中国机泵阀之乡、北方重要的商贸物流集散地。

    违规决定在辽河封育区种植作物

    纪法底线失守,非法收受财物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10月26日消息,卜世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卜世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房产,违规接受装修服务;违反组织原则,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决定在辽河封育区种植作物、违规决定辖区内企业未批先建;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卜世杰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卜世杰开除党籍处分;由辽宁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11月15日,新民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卜世杰作出逮捕决定。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作者:何慧敏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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