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实现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近日,江西省民政厅联合江西省委农办、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进一步做好低保扩围增效,落实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聚焦重点群体加强动态跟踪和分析研判,跟进实施救助帮扶;准确把握低保认定条件,不得随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条件;客观开展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防止审核确认依靠核对报告“一刀切”;加大重病重残人员救助力度,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持续实施低保减退、就业成本扣减政策;推动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
《通知》要求,扎实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明确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人,加强照料服务监管,落实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自付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措施。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作用,做好临时救助政策与就业、失业保险、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加强重点人群临时救助力度,全面落实急难地救助、“小金额先行救助”和“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
《通知》明确,规范社会救助办理流程,鼓励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可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要求各地明确审核确认经办环节的具体办理期限,落实社会救助信息公示、公布制度,优化非本地户籍人员救助申请程序。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机制,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建立易地搬迁与低保工作衔接机制,做好低保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衔接。
《通知》强调,强化组织、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周密组织实施。加强监督检查和资金管理,鼓励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加强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建设,引导申请或者已经获得社会救助家庭诚信申报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根据江西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