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河北安许动态核查的相关内容:
核查依据
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管有关要求,河北省住建厅发布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的公告.
核查内容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动态核查:自2024年12月30日起,持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等18类资质之一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配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未配备的列入安全生产条件预警名单,省住建厅将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预警信息开展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整改达标后,向注册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整改材料申请解除暂扣.
-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信息动态核查:同样从2024年12月30日起,省住建厅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对持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未持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企业进行核查,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将被列为“其他”状态,企业重新持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后,安全生产许可证于1日后自动恢复至“有效”状态.
日常管理要求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大数据分析,对本地建筑施工企业、房建市政工程、从业人员开展安全风险实时监测、预警、处置。严格安全准入,对未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核发施工许可;加强在建项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资格动态核查,对已持有施工许可证但建筑施工企业未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在建项目,依法责令停止施工活动;严格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建立“逢查必验证书”制度,对在建项目安管人员配备、履职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安管人员履职不到位、隐患多发频发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开展责任倒查、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