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儿童福利兜底保障,统筹协调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构建关爱保护体系、提升保障能力、提高关爱服务水平为重点,着力建网络、强基础、提质量、创品牌,全面推动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高位推动,奏响未成年人保护“协作曲”。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深入推进全国第二批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和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地区创建,着力形成一批新亮点、推出一批新经验。持续深化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有机融合,形成民政、教育、卫健、司法、群团等多部门密切联动的高效运转体系,构建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二、延伸触角,奏响四级工作网络建设“进行曲”。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四级工作网络。完善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加快推进旗县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改造升级,新建150个苏木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150个嘎查村(社区)儿童之家,进一步编密织牢以地市级和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嘎查村(社区)儿童之家为主要阵地的工作网络。制定出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和工作指引办法,探索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的服务保障能力。
三、强化兜底,奏响儿童保障体系“主题曲”。组织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2个行动。提高儿童福利机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重点打造一批“养治教康安”和社会工作服务融合发展的区域儿童福利机构。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工作协同,建立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主动发现、精准排查、精准管理、精准保障等制度机制,加强与公安、司法、残联等部门工作对接,定期开展大数据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进一步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增幅不低于8.3%,提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幸福感、获得感。实施儿童主任能力提升“赋能计划”,选优配强儿童主任工作队伍,开展定期入户巡访、信息排查、政策递送、关爱服务等工作,打通关爱服务孤困儿童“最后一公里”。
四、精准施策,奏响留守困境儿童关爱帮扶“引导曲”。实施3个关爱保护项目,进一步推进完善困境儿童教育、医疗保障工作。规范实施“福彩圆梦 助学工程”,采取“广覆盖、优流程、严监督”的措施,保证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入学就读期间,能及时收到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助学金,并由民政部门公开助学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快实施“添翼计划”项目,加大对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年龄在0-18周岁,具有手术适应症的困境先心病儿童的摸排力度,对符合筛查条件的患儿实施手术治疗,真正让困境先心病儿童和家庭受益。高效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为0至18周岁孤儿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资助医疗康复、手术救治、辅具配置、体检等费用,将救治对象由机构内养育孤儿延伸至社会散居孤儿,增加健康体检项目,帮助更多孩子收获健康和幸福。坚持对孤困儿童特殊群体既“保生存”也“保发展”,确保每个孩子不因孤残而缺养,为孤困儿童提供全方位关爱呵护。(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