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案办理到类案分析,监督清理“空壳公司”57家
重庆:高质效履职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重庆位于长江上游,处在“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联结点上,在打造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重要战略支点、内陆开放综合枢纽上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企刑事案件933件、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379件、公益诉讼案件229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62件。”2025年1月15日,记者从重庆市检察院了解到,2024年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立足实际,以高质效履职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助力重庆市委部署的“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具体工作中,重庆市检察机关专门印发实施方案,明确12项重点工作、细化23项具体举措,形成“全市一盘棋、三级院一张网”的工作格局,运用挂牌督办、联合办案等方式整合办案力量,有力推进了涉企案件高质效办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
面对假票风波,依法助企维权
“一名乘客早上8时40分在渝中区刷卡进站,只过了20分钟,就从距离进站地点30公里的南岸区出站。以此计算,该乘客平均每分钟跨越1.5公里!”“更不可思议的是,同一个卡号显示的刷卡记录最高可达到每天20至30次。”2023年8月,重庆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接到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报警,称其票卡系统近日接连出现异常情况。种种异象都表明,市场上很有可能出现了假票卡。
重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超过500公里,全线网客运量达508.1万人次,是市民重要的出行方式。为防止更多群众上当受骗,重庆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同时,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该市九龙坡区检察院积极进行办案指导和监督,引导侦查取证。经查,吴某等人通过网络购买大量M1介质卡伪造成重庆轨道交通票卡,再利用网上二手平台、微信群等售卖。不到一年时间,该团伙制作、倒卖伪造轨道交通卡、公共交通卡1400余张,涉案金额90余万元。
2024年3月19日,九龙坡区检察院将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以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判处吴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40万元至10万元不等,吴某等人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赔16万余元。
案件办结后,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九龙坡区检察院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与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城市通卡支付有限责任公司座谈交流。“我们发现一些市民曾拿着伪造的交通卡到地铁站让工作人员帮忙查询余额,但地铁工作人员未能识别卡片的真伪。正规的轨道交通卡上会印有发行公司的Logo,伪造卡片上没有这种标志,识别并不难。”座谈会上,检察官开门见山提出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管理问题。全面梳理问题后,检察机关向被害企业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细化对票务的监管举措,加快“一卡通”系统升级,有效堵塞刷卡和使用中的漏洞。目前,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全部交通卡替换成CPU芯片卡。
监督“挂案”撤案,为企业卸“包袱”
2024年,重庆市检察机关采取“一案一查、逐案过筛”的工作方法,与公安机关建立定期通报、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成功清理涉企刑事“挂案”65件,切实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小企业发展不易,发还扣押款就像一场‘及时雨’,大大缓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2024年8月,重庆某公司负责人老陈查收到发还的案件扣押款后感觉有点惊喜。
2023年3月,重庆铁路公安处在查办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发现,行贿人某储运有限公司还涉嫌给另外9家企业相关责任人员回扣。公安机关陆续对相关人员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依法扣押涉案款1000余万元。后因查证难度大、事实认定存在争议,侦查工作陷入僵局,案件迟迟未结案。
2024年4月,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开展涉企刑事“挂案”常态化清理工作中发现,上述9起案件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并未移送审查起诉,也无进一步处理结果,便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了解案件情况。当时,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正因案件一直没有进展,取保候审期限已届满而心急如焚。经重庆铁路公安处商请,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决定介入上述9起案件的侦查工作。检察官审阅案件材料20余册、召开案件研讨会3场,会同公安侦查人员就9起案件的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迅速确定侦查方向,引导取证,力求不枉不纵。
经过全面梳理和补充侦查,案件事实认定逐渐清晰。9起案件中,有2名犯罪嫌疑人收受回扣后将其用于公司经营,没有非法占为己有的主观故意,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其余7名犯罪嫌疑人均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存在公司和个人资金混同使用的情况,按照疑罪从无原则,若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收受的回扣是由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公司经营,同样不能认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024年5月10日,重庆铁路公安处对9起案件依法作出撤案决定,对1000余万元扣押款依法解除扣押,全部发还相关企业。
深挖利益链条,清理“空壳公司”
“生产、销售、出口、报税……一系列看似正常的流程,没想到都是田某为骗取出口退税伪造的假象。”2024年12月,经重庆市丰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诈骗罪、骗取贷款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3580万元。
2023年,丰都县检察院在办理徐某(另案处理)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发现与涉案公司关联的多个公司短时间内有大量资金进出,与出口业务规模不符。“这些公司是否涉嫌利用‘空壳公司’骗税?”办案检察官提出疑问。经过进一步讯问,检察官认为相关公司实际控制人田某有重大犯罪嫌疑。
丰都县检察院向重庆市检察院汇报后,重庆市检察院决定挂牌督办。检察机关依法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从各公司生产线、货物流、税票流、资金流等方面调查取证,使完整的虚假出口业务链条浮出水面。
2013年至2016年,田某以外商投资名义,伙同徐某等人在重庆、安徽、上海等地先后成立20余家关联公司,从事光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出口。各关联公司通过向他人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获得源头进项税,向某科技公司购买大量太阳能电池片残次品作为产品,组装成虚假的光电机,伪造出太阳能片生产线。有了这些“产品”,田某通过其控制的5家境内外贸出口公司将其销往境外,指派他人在境外接货后丢弃,再将人民币换成外币转入外贸出口企业账户伪造“收汇”假象,借此申请出口退税,累计骗取税款3000余万元。从伪造购销合同、货物生产运输单据,到虚开发票及制造资金流,再到报关出口、申报退税,均由田某精心策划。
公安机关将田某抓获,该案被移送丰都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为应对涉税案件专业性问题,检察官联合特邀税务检察官助理,厘清田某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发现田某还涉嫌骗取政府补贴和贷款后,办案检察官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召开座谈会,制定进一步侦查的补充侦查提纲。同时,丰都县检察院还推动相关部门对该案涉及的“空壳公司”进行集中清理,将其中5家移送至重庆市检察院监督注销。
据了解,2024年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充分运用“空壳公司”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以“识别+预防+查处”全链条模式强化类案分析,推进行业治理,目前已监督清理“空壳公司”57家。
以案示警助高速公路企业“止血”
2024年以来,为享受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田某等5名货车司机通过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挂车行驶证等方式,骗逃高速通行费共计63万余元。近日,经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田某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这是江北区检察院办理的骗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系列案件中的一例。
2024年夏天,江北区检察院受理田某等人骗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件。审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田某等人的骗逃行为多为事后追查,且案发时车辆的载货情况难以核实,部分涉案人员拒不认罪。为固定犯罪证据,办案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从源头入手,远赴全国各地交管部门调取涉案人员行驶证存档件、向检疫部门获取检疫证明原材料,从发货单位提取原始发货单和提货凭证。几番周折,证据到位,田某等人终于承认自己的罪行。2024年11月27日,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梳理发现,2022年1月以来,江北区检察院共受理冒充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偷逃过路费案件40件49人。频发的偷逃过路费案件,让重庆市某高速公路公司苦不堪言。
如何实践“治罪”与“治理”并重原则,为高速公路企业“止血堵漏”?江北区检察院决定双管齐下:一方面,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讲,引导涉案司机积极退赔企业损失,为企业追赃挽损700万余元;另一方面,针对被害企业在车辆资质审查、检查执行规范、政策宣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其制发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某高速公路公司高度重视,由营运管理部门牵头,对公司相关制度分门别类进行梳理,逐条对照检查进行升级完善,进一步规范了高速公路营运管理秩序。
抗诉,挽回购物商城全部损失
“某购物商城因现金流短缺,以商铺冲抵千万元广告费用,没想到几经周折,商铺售卖款竟落入公司高管囊中。我们精准抗诉帮助企业成功挽回损失。”在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记者听检察官讲述了一个跌宕起伏的办案故事。
案件要从2016年说起。时任万州区某购物商城营销部部长的王某,要求承接商城广告业务的广告公司签订部分虚假合同,在开具发票、扣除税费后,将剩余资金“回流”至自己手中。王某与该广告公司做成多达24笔、价值1282.9万元的合作。由于流动资金匮乏,购物商城用25个商铺冲抵了这1000多万元广告费。
截至案发,广告合同实际履行809.7万元,未履行473.2万元。用于冲抵广告费的25个商铺中,有10个被出售后,广告公司负责人通过现金或转账第三人账户的方式,将售卖款交给王某,王某还实际掌控了两个未售商铺的转让合同。2022年1月,公安机关以王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年6月,万州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涉案24份合同均存在部分履行情况,且部分现金“回流”难以查证,加上王某一直辩称合同未完全履行的责任在广告公司一方,因此不能认定被告人构成职务侵占罪,一审作出王某无罪的判决。
“案件关键在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不是虚假的。”检察官对24份广告合同与真实派工履行的业务流程单逐一比对,并全面梳理王某的个人账户流水,发现涉案广告公司负责人为得到税收优惠,借用亲属身份成立个体广告部,与王某所在购物商城签订8份广告合同,得到12个冲抵商铺,个体广告部未履行合同部分加广告公司未履行部分,总额与8份合同的总额完全一致,可以证实这8份合同是虚假合同;王某银行账户中有多笔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现金存入,与证人提供的通过现金交付的商铺售卖款金额完全一致。
“上述证据相互印证形成链条,足以证明王某主导下购物商城与个体广告部签订的价值473.2万元的8份合同为虚假合同,10个商铺的售卖款和2个未售商铺的控制权系王某非法所得。”2023年4月,万州区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得到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支持。2024年8月,该案在万州区法院重审,王某当庭表示认罪,主动退赔,使被害公司挽回全部损失。王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网约车平台大笔车费被骗之后……
“我们在赔付订单审核、反作弊机制运行和司机教育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升级整改。”前不久,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就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时,某网约车平台重庆分公司负责人说。
2021年11月,某网约车平台重庆分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一些在该平台注册的网约车司机通过虚假下单骗取平台垫付的车费共计60余万元。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杨某等42人皆为某网约车平台签约司机。他们从“上家”购买虚假订单,利用本人或他人司机端账户接单,却不实际发车,而是通过虚假定位软件虚构行程,且虚构的行程距离长、金额大,通常是发出订单金额的几十甚至上百倍。随后,“上家”利用客户投诉方式拒绝支付巨额订单,只承担发出订单的金额。根据平台与司机的约定,乘客与司机就订单金额发生争议后,争议部分由平台赔付给司机。
“这是一起涉及人数众多、影响范围很广的系列案件。”渝中区检察院成立办案组,引导公安机关以真假订单的区分为核心内容,对网约车平台的后台数据进行电子勘验,以发出订单和结算订单差额较大的订单作为筛查对象,通过大数据建模筛查异常订单。随后,该院开展自行补充侦查,走访网约车平台客服部、技术部工作人员,收集平台与司机签署的合同,深入研判分析赔付订单审核程序,认定该案性质为诈骗犯罪。
自2022年6月起,该系列案件陆续被移送渝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案发后,该网约车平台冻结了一些司机的账户,使其产生对立情绪,纷纷转投其他平台,形成双输局面。如何帮助企业追赃挽损,尽量降低对运营平台的影响,同时加强对网约车司机的法治教育,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道难题。
渝中区检察院这样解题: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案金额大、作案次数多的10人提起公诉,10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七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对其他涉案人员均作微罪不诉处理;督促退赃退赔,帮助网约车平台挽回全部损失;促成网约车平台对退赔司机表示谅解,在其签署遵规守纪承诺书后解封其账号;针对网约车平台在订单审核、司机管理、普法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落实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数字模型及时发现塔机越界
“曾经越界的塔机(塔式起重机器)现在已全部规范作业,而且大家的安全作业意识都显著提高。你们讲的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给我们的印象特别深。”近日,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检察官回访某建筑企业建设工地,现场施工人员对检察官表示。
2024年3月,巴南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借助工程领域塔机安全监督模型,发现辖区部分建筑企业的塔机吊臂存在超范围施工情况。该数字模型对安全风险等级进行自动评估,框定高风险线索10余条。办案检察官立即按照塔机定位数据赶到现场调查核实,通过无人机对塔机运行情况及项目周边状态进行拍摄取证,最终确定有7个塔机吊臂在施工过程中伸至工地外的公共道路上方,既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也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工地外路段人员密集,人车往来频繁,路边还有不少临时停靠的车辆。塔机所属各施工单位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危害公共安全,也会给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助力建筑企业健康发展,2024年3月27日,巴南区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召开磋商会,就监管职责划分、安全隐患认定和整改措施进行充分讨论后达成共识。
新增近600米的双层防护棚,在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志和标牌,落实吊装过程中工作人员巡查值守措施……会后,行政机关启动整改工作,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起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塔机107台,对发现的38处类似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现在建设工程项目多、塔机数量也多,对塔机越界操作难以有效监控。检察机关运用数字模型开展监督,有效‘掐灭’安全隐患苗头,起到了以点带面的效果。”2024年6月6日,巴南区检察院就该案整改情况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员对检察机关数字模型运用工作赞赏有加。
“案件办结后,我们通过数据筛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常抓不懈。”巴南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
(来源:检察日报·同题报道版 作者:陈伦双 满宁 张博 马弘 刘宝 毛涛 安素杰 罗春花 向建华 陈宏宇 游鑫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