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老人院是广州市民政局下属的老年福利事业单位,建院于1965年7月,全院占地面积80565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现有床位900张。本院主要接收广州市社会上的孤寡老人住院安度晚年,同时也接收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在家养老有困难者。 市老人院坐落在广州市钟落潭上水,与从化太平镇交界,在广从公路旁,离市区约38公里,院内建有别墅式二层养老楼14座,平房2座,康乐楼、医疗楼和康复大楼和痴呆护理大楼各1座。院内环境幽静,绿树成荫,空气清新,鸟语花香,俏丽多姿的凉亭、雕塑、喷水池点缀其间,是老年人颐养天年的好地方。 市老人院于1994年12月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国家二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称号;院的质量管理体系于2002年10月获广东省质量认证中心颁发iso9001:2000标准认证合格书,2005年10月顺利通过复审。
颐养园现有床位208张,配备主治医师及护理员16人。主要收住身体健康、有自理能力的老人,提供生活照顾、医 疗护理、心理治疗、理疗健身和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服务。
明心园现有床位106张,医护人员9人。主要收住失明、弱视老人,为其提供生活护理、心理咨询、 医疗健身、文化娱乐等方面的照顾。
慈云园主要收住病后或术后康复的老人,二楼及三楼设有三人房及四人以上大房;四楼单人房及双人房收住生活能自理的老人。 该园拥我院的特色项目:老年骨科手术,是我院品牌项目“老年康复”的所在区,园内有200m2的康复治疗大厅,有价值80多万的高档康复设施,慈云园位于我院的中部。
慈慧园现有床位116张,配备医护人员8人。主要接收社会孤寡老人,为其提供生活照顾、医疗护理、心理治疗、理疗健身和文化娱乐等服务。
收住对象:
1. 具有广州市户口,年龄在60岁以上,家庭护理有困难者。
2. 非广州市户口,但有担保人为其提供保障供养条件,年 龄为60岁以上的老年长者。
3. 因老年病、慢性病致残、记忆力障碍、骨折、痴呆、卧 床,需要实施治疗、康复、护理的老年病患者。
4.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且无传染病、精神病者。
为确保公办养老机构公开、公平、公正面向全市户籍老年人开放,优先保障所属行政区域内经济困难、生活不能自理、无人照料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机构养老服务需求,广州市政府于2014年初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公办养老机构轮候评估制度。我院根据《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一、基本条件和轮候通道
符合办法规定的60周岁及以上、具有本市户籍、无暴力倾向且精神状况稳定、无传染性疾病并且自愿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都可以申请入住我院。申请入住的老人按照身份不同,分为三个轮候通道,分别是特殊保障通道、优先轮候通道和普通轮候通道。
特殊保障通道:面向失能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老年人。失能的农村“五保”老年人优先安排在户籍所在地街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确实无法安排的,可以纳入特殊保障通道范围。
优先轮候通道:面向失能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老年人,失能的烈士遗嘱、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扶老年人,经济困难的孤寡、高龄、失能老年人,以及为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在本市居住的失能老年人。
普通轮候通道:面向除前款情形之外的60周岁及以上、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或居家养老有困难的老年人,以及7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特殊保障对象按提交申请时间的先后(指在评估轮候平台上提交申请的时间,下同),由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公办养老机构最优先安排入住,给予特殊保障。优先轮候对象按提交申请时间的先后,由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公办养老机构优先安排入住。区(县级市)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已满员的,可优先轮候入住市级公办养老机构。
在满足特殊保障对象和优先轮候对象入住的前提下,普通轮候对象按提交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轮候。
二、入院流程
根据《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规定,入住我院的申请人必须到“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网上办事平台” (网址:http://pglh.gzmz.gov.cn)进行网上申请。
(一)可请监护人、QT亲属、朋友协助登陆评估轮候网上办事平台申请,也可直接到我院,由我院工作人员协助登陆网上平台进行申请。
申请人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如属于优先轮候对象的,还需要准备《广州市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烈士证明》、《计划生育扶助证》等资料。
(二)当我院出现空余床位时,我院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请人在5日内带齐资料来院进行评估。
(三)申请人收到入住通知后,应在2日内来院办理入住手续。
三、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可委托其法定赡养人、监护人、QT亲属、原工作单位或QT自愿担其入住费用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为个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需要提供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复印件。
(二)接受评估前两个月内由广州地区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报告和既往病史资料。体检项目应包括胸片、心电图、生化全套(至少包括肝功能、肾功能、血糖三项检查指标)。
①“三无”老年人,低保、低收入家庭老年人,优抚对象应提供由户籍所在区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三无”老年人另需填写《广州市老人院特殊保障老人入院审批表》(附件1)到所在街道办理审批;
②计划生育特扶老年人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区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独生子女为三级以上残疾的还需提供残联核发的《残疾证》;
③烈士遗属需提供《烈士证明书》或证明与烈士关系的相关材料;
④经济困难的孤寡、高龄老年人,需提供养老金专用存折;孤寡老年人还需提供由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⑤为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在本市居住的失能老年人,需提供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奖章)或相关证明材料;非本市户籍的,还需提供本市的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四、收费标准
特殊保障对象入住免予交费,优先轮候对象、普通轮候对象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交费。
(一)养老收费
1.根据穗发改【2017】1095号文件制定我院的《广州市老人院养老收费标准》。
2.医疗费用按《广州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
(二)缴费方式
1.银行划账(请以老人的姓名在建设银行开户,并将银行帐号跟开户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院方并跟院方签订银行代扣费协议);
2.现场刷卡或交现金;
2.银行转账或支票交讫。
(三)缴费时间
1.逢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5∶30
2.现金缴费截止至14∶00前,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只限刷卡
五、温馨提示
(一)入住我院的老人请自带衣物。因院内为老人清洗衣服时需进行高温消毒,请尽可能提供全棉衣物。
(二)日常生活用品须自备,如口杯、牙刷、草纸、洗发水、沐浴液、纸尿片(裤)等。
(三)行动不便的老人,请自行携带轮椅或QT助行器械。
六、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广从十路1288号
办理部门:出入院综合服务中心(慈爱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020-87412484、020-87410719(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6:00)
投诉电话:15915950856(24小时开通)
邮政编码:510550
公交路线:广州市区各客运站的从化线1--11号线路,至上水站下车,即到达我院大门口。
收费标准及办法:
一、收费标准
根据穗发改〔2017〕1095号规定,我院养老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二、收费办法
1.入住当日现金或刷卡收取备用金以及当月的床位费、生活护理费、伙食费。
2.入住后:
已办理银行扣款人员(需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代收业务扣款授权协议书),每月15日扣取门诊挂帐费用,每月20日扣取养老费用(当月的费用)和上个月的医疗住院费用。
未办理银行扣费的,每月25日前现金缴费或刷银联卡缴费,根据产生的实际费用收取。
3.医疗费:按当月医疗实际开支月底结算。
(如老人享受省/市/区公费医疗的,医疗证可办理转点到广州市老人院医院)
4.老人请假期间的费用缴纳:老人请假算出时间在连续7天之内的,须全额缴纳当月床位费、护理费和伙食费;连续超过7天(含7天)但不足一个月的,须全额缴纳当月床位费和护理费,伙食费在下月费用中扣还;外出时间连续超过一个自然月的,只须全额缴纳请假期间的床位费。
备注:
1.上述费用不含老人衣物、鞋袜、纸尿片/尿裤、纸尿垫、气垫费、理发等生活用品费用。
2.伙食费随市场价格调整。
3.床位费、生活护理费收费标准由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伙食费标准由2018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