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级别及收费标准
护理级别 |
健康状况 |
居住标准 |
收费标准 |
自 理 型 |
1、 大脑思维完全清楚,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且表达准确。 2、 年龄在80岁以下者, 3、 身体状况良好,无高血压,冠心病及心脑血管病史者。 4、 无睡眠障碍和精神异常者。 5、 四肢活动正常,生活能够完全自理,并且能够参加集体活动者。 |
标准间 |
1300 |
厅卧套双人间 |
1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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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卧套多人间 |
1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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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 助 型 |
1、 大脑思维清楚,语言表达能力准确。 2、 年龄在80岁以下, 3、 身体状况一般,并有高血压,冠心病及脑血管意外病史者, 4、 有轻度睡眠障碍,无精神异常。 5、 四肢活动轻度异常,部分生活能自理:进餐,登厕,起床,更衣,其余需协助。 6、 能参加一定的户外活动。 |
标准间 |
1590 |
厅卧套双人间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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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卧套多人间 |
1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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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 护 型 |
1、 大脑相对清楚,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2、 身体状况较差者, 3、 有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意外等慢性疾病的病史者,或其它疾病原因引起的肢体活动不灵者, 4、 亦可自行进餐,或需协助进餐者, 5、 有轻度睡眠障碍,无精神异常, 6、 大小便清楚,但不能自理者。 7、 部分生活需要照顾着。 |
标准间 |
1800 |
厅卧套双人间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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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卧套多人间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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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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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脑相对清楚或不清楚,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或表达不准确, 2、有高血压病,冠心病,脑血管意外或QT慢性疾病导致后遗症。 3、大手术后:骨折,肿瘤等。 4、睡眠较差或正常,有或无轻度的精神异常。 5、依靠轮椅或助行器(包括拐杖)行走者。 6、需协助进餐和协助大小便。 7、生活基本不能自理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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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特 (B) |
1、大脑完全不清楚或相对清楚,脑萎缩,脑痴呆,无语言表达或表达不清, 2、长期卧床或在他人协助下能坐轮椅者。 3、全身状况较差,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睡眠正常或较差,有或无精神异常。 4、完全丧失生活能力者。 |
陪护 |
2500 |
特 (C) |
1、大脑完全不清楚或相对清楚,意识障碍,脑痴呆,无法语言表达或表达不清。 2长期卧床,并伴有多种慢性疾病。 3、睡眠正常或睡眠差并伴有烦操等QT精神症状。 4、大小便失禁或长期留置导尿管。 5、完全丧失生活能力。 |
陪护 |
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