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社会福利中心占地32亩,建筑面积17758平米,总投资5484万元,床位300张。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是老人修身养性的天然氧吧,颐养千年的理想场所。
中心设施一流,功能完善。设有标准房99间198床,特护房8间46床,套房28间56床。房间内配有液晶彩电、空调、热水器、电话、沙发、壁柜、卫生间等生活设施。公共区域设有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排练舞蹈室、医务保健室、康复室、健身苑、理发室、小超市、老年大学、书画室、棋牌室、多功能厅、电梯、互通连廊等服务设施。是老年人修养、娱乐、健身、康复、学习的综合体。
中心以“金夕厚养,情暖西湖”为宗旨,以“全市示范、全省一流”为目标,以亲善关怀,温情服务为理念,努力把中心建设成温馨的金色港湾,幸福的养老乐园,为打造全国最美丽城区做贡献,为全国养老事业做贡献。
西湖区社会福利中心入院须知
申请条件
1、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
2、无传染病、精神病。
3、身体状况、生活习惯、性格趣向、精神状态适合过集体生活。
入院程序
1、老人由家属陪同参观本院,自愿提出申请,登记床位;
2、健康体检:市级医院内外科检查及胸透、肝功能、心电图、血糖、血脂;
3、视老人年龄、病、残状况和体检资料,确定护理等级;
4、持老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老人一寸照二张来院签订协议,缴付费用,安排床位。
休养须知
1、老人入院时,须确定委托人(亲属或单位),委托人负责老人入院期间的费用、疾病治疗及突发事情的处理。
2、本院实行先缴费后住方式。入院首月按实际天数收费,以后每月25日前交纳下月费用。每月15日前离院者按半月收费,15日后离院者按全月收费。
3、老人的护理等级由院方视老人的年龄、残情、病情及自理能力与老人或亲属协商初定。
4、本院对新入住老人实行半个月的试住制度,试住期结束后正式确定护理等级并签订补充协议条款。
5、老人入院时须如实告诉病情,入院后如发现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及不适合过群体生活的状况,亲属应及时接回。如遇有思想、生活或医疗等方面问题,亲属应协助做好工作,不得借故推托。
6、老人生活用品处理,个人家具未经允许不准搬入院内,包房可带少量安全合格的自备家电、电费自理。
7、休养老人外出须请假,并佩带休养证,行路注意安全,意识不清和行动不便的老人须有人陪伴,外出期间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8、老人发生突发事情,亲属在接到院方通知后,必须在通知时间内来院。亲属未到前,院方应采取紧急措施,费用由老人自理。
9、文明休养,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用水,若损坏公共设施,须照价赔偿。
10、来客探望,要遵守制度,维护环境整洁、安静,未经允许不得留宿。
西湖区社会福利中心
单位:元/月
房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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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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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 理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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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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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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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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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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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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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需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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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饭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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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卧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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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标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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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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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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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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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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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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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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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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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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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护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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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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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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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实行先缴费后住方式。入院首月按实际天数收费,以后每月5日交纳当月费用。每月15日前离院者按半月收费,15日后离院者按全月收费。
一、入院一次性收费:
1、押金:2000元,离院时全额退还。
2、床上用品费:250元(床单、被套、枕套)
二、按月收费:
1、床位费、护理费:按住房类别及护理级别收取。
2、伙食费:实行点餐、包餐制度。(包餐300元/月/人。)
3、电话费:打出电话按实际流量每月结算。
4、有线电视费:按月收取端口月租费。
5、水电费:电表一房一表,电费按月结算。水表,一房一表,按月结算。
6、医疗费:药品、注射、治疗费用按卫生部门标准收取,(按医保规定实施)免收挂号、查房、一般体检费。
7、预定房:预交2000元押金可免费预留3天,超过3天,床位费按100%收取,护理费免收。超过一周取消预定。
8、保留房:短期不超过二个月离院需保留床位者,一周内全额收取;一周以上,床位费照收,护理费免收;超过二个月者,床位费照收,护理费按50%收取。
入住联系电话:85262238、8826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