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
成立时间:1980年
床位数量:600张
占地面积:70亩
收住对象:自理 半护 特护
收费区间:500-3000元
员工人数:-
机构性质:公办(建)
机构类型:福利院
机构介绍
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简介
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是一所以集中供养孤儿、弃婴(儿)、孤寡老人、孤老优抚对象和社会代养老人为主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地处黄冈市经济开发区,其前身为黄冈市社会福利院,建院于1980年。
2007年,在民政部“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和省政府国办城市福利机构建设项目的资助下,市政府统筹规划儿童院、养老院和光荣院建设,实行“三院合一”,并将该建设项目列入了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2010年10月项目建成,并正式更名为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
中心规划用地76.76亩,其中一期用地48.61亩,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投资3200万元,设置老人和儿童床位600张,初步形成了集老人和儿童生活照料、医疗康复、休闲娱乐和特殊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成为老人颐养天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温馨家园。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上级民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下,我中心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孤老残幼服务”的宗旨,通过加强建设,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建院三十年来,先后养护了1000多名孤寡老人,养育了近3000名孤残儿童,其中有2000多名儿童被国内外家庭收养,培养了几十名大中专毕业生,在全国首创了职工家庭寄养儿童模式,儿童养育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国内外收养家庭的一致好评,为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老区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并先后获得了省级文明单位、省级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和省一级福利院等荣誉称号。
中心将在继续发挥“三无”对象和孤老优抚对象政府保障功能的基础上,积极适应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形势的需要,拓展职能内涵外延,发挥市级国办福利机构的示范、指导和辐射引领作用,为将中心建成一流的社会福利机构而不懈努力,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服务对象
黄冈市社会福利院老年部护理工作要求
一、环境卫生要求:
1、保持老人房间物品放置有序。
2、保持老人房间室内顶棚、墙面、地面、桌面、镜面、窗户、窗台洁净。
3、保持老人房间室内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
4、酌情开窗通风,保持室内外空气流通,保证老人房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5、保持老年部通道、走廊、楼梯、值班室等公共处卫生,保持老人生活区周围环境安静、清洁。
6、老人生病住院、去世后,协助医务室对床铺、衣被、房间等进行消毒。
二、老人卫生护理工作要求:
1、协助介助老人、为介护老人早晚刷牙洗脸、洗脚、起床、穿衣、睡前脱衣等,保持老人口腔无异味。
2、保持老人仪表整洁、衣着干净、得体。
3、按需为所有老人修剪指(趾)甲、理发剃须。
4、按时按需提醒自理老人、帮助介助、介护老人换洗衣服,冬、春、秋季每周洗1次,夏季经常换洗。
5、按时按需送热水到所有老人房间。定期为介助、介护老人洗头洗澡,要求夏季每周2次,冬季每周至少1次。
6、保持每位老人用的被套、床单、枕巾干净,保证夏季每周洗1次,冬季每两周洗1次。
7、为老人整理床铺,及时晾晒所有老人房间被褥,保证冬季每周晾晒1次。
8、对长期卧床而不能自主翻身的介护老人,要定时翻身,变换卧位、洗澡、擦身、检查皮肤受压情况,防止褥疮发生,保证此类老人I°褥疮发生率小于5%,II°褥疮发生率为零(入院前发生严重低蛋白血病,高度浮肿,癌症晚期,恶液质等患者除外)。
9、按需帮助介助、介护老人上厕所、排便,及时清理污物。
三、老人饮食护理工作要求:
1、准确掌握每位老人的饮食习惯和特殊要求,及时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并转告食堂作相应调整。避免浪费,不打老人不吃的菜。
2、按时提醒自理老人到食堂就餐,按时送饭菜到介助、介护老人房间,协助介助老人用餐,给介护老人喂饭。
3、及时收拾、清理介助、介护老人餐具,打扫用餐后餐桌和地面卫生,督促自理老人清洗自管餐具。
4、每天至少清洗一次集中使用的餐具。
5、按时打送开水到所有老人房间,按需帮助介助、介护老人喝水。
四、老人医疗保健工作要求
1、随时观察老人身体健康情况变化,如遇老人意外受伤或生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和通知老人亲属,并做好书面记录,做到早发现、早通知、早治疗、早处理。
2、依照老人家属嘱咐或遵医嘱,按时按需服侍老人服药。
3、对老人家属特别授权要求福利院在老人生病和意外伤害时需酌情处理的,协助办理老人看病住院手续,按照领导安排负责住院老人的轮班护理。
4、根据需要和安排,为老人代购药品,协助医务室打针、输液,协助医务室对老人体检。
5、对意外受伤或生病的老人需进行特别护理,勤于巡查,热心询问,保障老人即时需要。
6、对患有传染病的老人以既不影响他人,又尊重病患老人为原则,及时采取特殊保护措施,进行隔离、治疗。
7、对患病孤寡老人老人要及时陪同检查、合理用药、及时治疗,不明原因的疾病要及时送医院检查确诊,对患大病、重病的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协助做好医疗费用结算工作。
8、根据安排经常组织老人进行健康教育和自我保健、自我护理知识的学习,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自我防治和老年营养学的学习。
五、老人安全护理工作要求:
1、提醒具有独自外出活动能力的老人在出外活动时,注意人身安全、防止走失和钱物被盗,在其主动告之外出去向时应询问其返院时间并做好记录,如逾期未归应及时报告或联系其亲属。
2、正确指导老人使用电器与生活用具;经常提醒老人注意用电、用火安全,特别是对有吸烟习惯的老人,要经常提醒其不要卧床吸烟,不要乱扔烟头;经常巡视老人房间,及时排除可预见的安全隐患。
3、发现老人房间电器、电路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修,确保电器、电路工作正常;及时清理老人房间易燃物品,加强老人夏季蚊香驱蚊和冬季取暖安全防范,消除火灾隐患。
4、对发现安全保护设施和措施不当的,应及时向上反映,对易发生坠床、座椅意外的老人,应提供床栏、 座椅加绳托等保护器具,确保安全。
5、搀扶行走不便的老人上厕所,防止摔伤。
6、严禁代养老人在房间生火做饭。
7、为介助、介护老人代购物品。
8、严格执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杜绝护理责任。
9、安排组织老人进行安全知识学习。
六、老人娱乐健身和心理护理工作要求:
1、根据老人身体健康情况、兴趣爱好、文化程度, 因地制宜地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种文娱、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
2、根据老年人的特长、身体健康状况、社会参与意愿,不定期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为社会发展贡献余热。
3、督促自理老人和协助介助老人进行晨练,经常叮嘱和扶助介助老人下床和走出房间进行力所能及的身体锻炼和肢体功能康复训练。
4、经常与老人交心谈心, 保证每天要与每位老人交谈15分钟以上,及时掌握每个老人的情绪变化, 通过谈话排除老人心理障碍或解决实际困难,对普遍性问题和极端的个人问题集体研究解决,保持老人的自信状态。
5、与来院探望的老人亲属沟通老人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
6、及时汇报和调解老人之间的纠纷,保证团结、和谐的休养氛围。
7、制定有针对性的“入住适应计划”,帮助新入住老人顺利渡过入住适应期。
七、公共管理工作要求:
1、按照《老人房间物品配置清单》清查老人房间标准配置物品,发现丢失和损坏情况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协助添置和维修,保持老人房间物品的整齐摆放。
2、及时报告和协助排除照明、电视、取暖、降温、排污、防火、防盗等设施和生活设备出现的问题。
3、协助部门负责人办理老人出入院手续。
4、每隔一个小时到每位老人房间查房一次,及时处理有关事情。
5、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如实详细记载当班期间对每位老人的护理内容、发现的问题、处理的情况、老人亲属来访情况,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书面交代接班人该注意的事项和未完成的工作,并签字确认,以便工作的顺利开展。
6、视季节和天气变化情况,按需增减老人床上垫盖用品,提醒自理老人添减衣服,帮助介助、介护老人添减衣服、开关门窗户扇等。
7、在老人亲属来院探望时,及时与老人家属沟通老人生活和身体、心理健康情况,对老人及其家属提出的要求和反映的情况要如实做好记录,尽量满足其合理要求和改进护理工作的不足。
8、配合做好代养宣传工作,为代养咨询提供护理情况介绍和参观便利。
入住须知
老年人代养须知
一、入住老人及家属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和户口薄)及复印件各1份,入住老人1寸免冠照片2张,到咨询接待室办理入住手续。
二、入住前需先在咨询接待室进行登记、体检,填写《自费休养申请登记表》,如实反映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经济来源、亲属基本情况、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详细情况。提供入住老人以前有关就医病历,详实介绍老人既往病史及脾气秉性。
三、正式入住须经门诊医生体检,根据老人身体状况确定护理等级和护理区域。经查无精神疾病、传染病者及严重皮肤病方可签订《黄冈市社会福利机构代养人员入住协议书》,开具住院证。根据《协议书》在收费室交纳医疗押金及入院当月相关费用后,由咨询接待室安排入住。
四、入住后试住观察,如发现老人因疾病、性格或QT原因不适应在院养老居住,将通知家属立即办理出院或转院手续。
五、老人自备换洗衣物、洗刷用具。经协商同意也可自带轮椅等自用器具。
六、入住协议终止后,由代养区域负责人开具出院证,家属凭出院证、医疗押金单据到收费室结清费用。
联系我们
联系人:汪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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